執行標準
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發布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》的公告
環發[2002] 179號
為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,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控制和污水資源化利用,保障人體健康,現批準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》為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,并由我局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。
標準編號、名稱如下:
GB 18918 - 200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。
該標準為強制性標準,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,自2003年7月1日起實施。
特此公告。
2002年12月24日
前言
為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,促進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管理,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污水資源化利用,保障人體健康,維護良好的生態環境,結合我國《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》,制定本標準。
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8918-2002)